四是着力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进一步落实产业集聚区各项优惠政策,吸引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集聚区发展。完善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建设,探索省、市级融资平台与县域产业集聚区合作组建投融资机构,与商业银行开展定向融资。统筹协调各类产业集聚区为创业企业开辟专门的创业孵化园区,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服务功能。
五是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用足用好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筛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对升档进位明显的给予表彰。
(六)提高行政效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健全定期现场办公制度,全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围绕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推进服务。组织对现有涉企行政审批项目继续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保留项目的运行管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固化流程,制定和公开操作规程,实行行政审批透明化运行,提高审批效能。
二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深化“优化环境专项整治”和“三抓两促”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工作细则,规范了会议和议事规则,实施了重要难点问题集中处理攻坚行动;严格清理整顿涉企收费。继续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规范行政征收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凡未按规定审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三是优化企业周边环境。各级公安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工作部署,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由治安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警种协调配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强化企业内外部治安防范,集中打击整治干扰和破坏经济建设、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
四、工作机制
继续延续以市政府市长王战营同志任组长,市工信局、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房管局、国土局、人社局等18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乡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企业服务活动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衔接工作。
(一)实行定点分包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