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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产业集聚区2012年建设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全面提升综合配套能力。今年,市财政要集中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部分财力,专户列支、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各自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路网、供排水、亮化绿化等设施建设,产业集聚区务必建成“五纵五横”以上的路网格局,大力推动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综合性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电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平原新区、辉县洪州、卫辉唐庄等远离母城区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尽快投入运行。建成辉县集聚区、获嘉集聚区、原阳集聚区、凤泉专业园区等综合服务平台,启动封丘集聚区、卫辉集聚区、新东集聚区、卫滨专业园区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区内企业就近提供金融、会计、法律、咨询、设计等中介服务和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医疗保健等后勤服务。全力推进新乡电池研究院、新乡煤化工研究院、新乡干细胞工程中心等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带动产业集群高质、高速发展;围绕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新建省级技术研发平台10家以上,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热负荷达到130吨/小时、年利用超过4000小时的集聚区新建背压机组,推动热负荷不足的集聚区建设大型集中供热锅炉。优先将集聚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高压走廊迁建列入年度计划,满足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加快集聚区3G和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集聚区通信网络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服务水平。提高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和运营能力,满足中小企业和配套产业发展需求。
  (三)深入推进产城互动发展。把集聚区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突破口,统筹推动集聚区建设、新城区开发和老城区改造。加快集聚区内村庄搬迁步伐,优先规划建设为集聚区服务的公租房,鼓励搬迁村民和务工人员进城落户,促进人口向城镇转移。把集聚区村庄迁并作为新型社区建设的重点,力争新启动30个村庄搬迁,为2013年底前全部完成集聚区内村庄迁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加强新型社区的规划引导,推动各地按照集中安置、功能配套的原则,在集聚区之外选址建设规模在6000人以上的安置社区。加大社区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各地将城区开发收入重点用于支持安置社区建设,整合各项涉农资金,优先将配套建设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安全饮水等社会事业项目列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推动搬迁村民身份转换,对自愿转户进城的,严格实行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保障一步到位,确保转户居民同等享有市民待遇。引导各地优先在城区与集聚区结合部,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商业服务等城市功能设施。把服务集聚区发展需求作为公租房建设的重点,鼓励用工集中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租房。严格规划实施,严禁在集聚区进行房地产开发和建设大广场、医院、学校等城市功能设施,确保产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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