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紫金人才特区”的意见
(宁委发〔2012〕53号)
为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南京科教人才资源优势,加速构建区域创业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人才特区,打造独具特色的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现就创建国家级“紫金人才特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主题主线,聚焦人才、教育、科技、创新“四个第一”,坚持“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接轨国际”原则,以发展创新型经济和服务型经济为主攻方向,紧抓“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和
“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关键举措,扎实推进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青年大学生创业、双创载体、科技金融、人才安居等“六项工程”,不断创新人才发展特殊政策、特别机制和特优环境,不断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把创建国家级“紫金人才特区”作为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战略部署和重要举措抓紧抓好,为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以50平方公里“紫金人才特区”核心区为主载体,建成使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用房600万平方米,规划建成20个大学科技园和6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3000名,培育科技创业家200名,集聚中央“千人计划”创新创业人才各100名,引进高端创新团队和高端研发机构各 100 个;汇集科技创业企业 10000 家、毕业企业 300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500家,实现科技创业企业辅导上市100家,成为全国范围内高层次人才高度密集、科技创新创业高度活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速发展、人才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的人才特区示范区。
(三)规划布局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区域资源优势、功能定位和产业特色,按照“两位一体、一区多园”的思路,依托“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在模范路科技创新园区、麒麟科技创新园、南京新城科技园和中国(南京)软件谷四个创新园区,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京化学工业园四个国家级园区,仙林、江宁、浦口三个大学集聚区等科教人才富集区域,集中规划发展总占地50平方公里的“紫金人才特区”核心区。赋予特区核心区相当于市级经济管理及规划审批权限,优先安排用地计划。除国家和省明确规定外,特区核心区建设规费和国有投资平台土地出让金全部返还特区,作为国有股份,五年内不参与分配。特区核心区建设的孵化器、加速器、中试用房和人才公寓,给予贴息扶持;市级以上孵化器、加速器,三年内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市及市以下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市级各类创新创业政策,向特区倾斜,并在各项奖励扶持基础上增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