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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连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连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12]121号)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连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连发改综合〔2012〕3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连江县城区内河水质,保护生态环境,原则同意连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连江县山岗工业区、江南片区及上山下山片区。项目建设污水管总长度14.82公里,中途提升泵站2座。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为3273.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51.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0.46万元,基本预备费241.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万元。资金由连江县财政统筹安排。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四、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业主:连江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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