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关于成立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水利综[2012]563号 2012年8月9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公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贞锋
副组长:周中华 高 榕 王 瑞
成 员:周 郁 陈文贵 陈 伟 陈国炜
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负责节能监督检查日常工作。
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职责
(一)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组织管理体系情况,是否成立本单位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节能监督小组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三)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落实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品等节能规章制度情况。
(四)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年度节能考核日常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