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加大建设“绿色北京示范区”宣传力度,加强社区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卫生防疫等工作,组织开展社区大课堂、社区讲座、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片等活动,引导居民树立低碳环保、绿色生活理念,推广垃圾减量、分类和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倡导生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成立社区绿色志愿者服务队,组建社区环保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环保公益活动,引导居民参与环保公益活动。
(二)建设规范型社区。以完善和不断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为核心,不断强化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基础保障,全力打造社区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共建共享、运行有序的规范社区。
1. 规范社区组织体系建设。规范社区党组织建设,做到班子健全、制度完善、党员活跃、作用明显。规范社区居委会建设,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社区居委会,社区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户至3000户;加快新建住宅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拆迁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社区基层组织组建工作,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新建住宅区居民开始入住时,及时申请设立社区居委会,入住居民超过50%的,及时组织社区居委会选举;城乡结合部地区要根据居民居住状况,及时设立社区居委会,与村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下设六个工作委员会,职责任务明确,工作机制完善,发挥作用良好。规范社区服务站建设,按照“一分、三定、两目标”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社区服务站的工作职责,发挥其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作用,统筹承担公共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任务,实行综合管理、一站多能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服务需求。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为支撑、驻区单位密切配合、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新型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社区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牵头、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的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规范社区民主自治制度落实。依法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稳步扩大社区居委会户代表选举覆盖面,尝试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探索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的方式,拓宽社区基层组织班子成员选拔渠道,鼓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创新社区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居民会议、议事协商会议、居务公开、民主听证、民主评议等自治制度。拓宽社区民主监督渠道,设立社区民主监督小组等机构,完善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党员、领导干部见面日,居民代表定期入户,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分片包户等制度,建立居民论坛、民情恳谈、社区对话等民主参与形式,全面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机制,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政策,大力培育服务民生的公益组织、符合产业导向的行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建设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社区公益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和便民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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