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农机示范窗口便民服务。实行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办事人员、办事结果五公开。县农机监理机构要深入乡村开展培训办证、年审检验、维修服务和宣传工作。
(五)强化事故监控,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建立农机事故报告制度,使用农机事故报送分析系统,按时进行农机事故月报,农机事故统计数据真实;确保不突破农机安全生产死亡控制考核指标;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要规范农机事故档案,配备事故勘查设备;对农机事故进行半年、全年分析,并将事故统计分析情况、整改措施向上级部门报告。
2.确保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使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违规现象呈下降趋势。
五、工作进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7月,成立延庆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各乡镇要明确本辖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动员,上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
第二阶段:积极创建
7-10月,按照“一个转变,两个重点,五个强化”的内容,结合本辖区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县级“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三阶段:检查考评
8月,按照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做好迎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复查考核工作。
11月,对已创建的各级示范单位进行检查考评。
12月,召开总结会,表彰优秀,对考评不合格的要取消示范单位称号。
附件:1. 延庆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2012年创建市级“平安农机”先进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活动试点方案
附件1:
延庆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武 岗 副县长
副组长:李宝民 县农业局局长
王忠东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杜 壮 县农机中心主任
成 员:郭成林 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吉兴 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郭北宁 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张爱民 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主管农机工作副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中心。杜壮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