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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市有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局、新区发展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项目选项范围、选项条件和申报要求组织申报,其中有关项目材料单行本要求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附全部资料电子版。

  二、各区发展改革局、新区发展财政局可组织辖区企业集中申报,也可通知相关企业自行申报。

  三、以前年度安排的项目已完工且稳定运行的,必须抓紧提交资金清算申请报告和现场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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