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水产品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区市县局(分局)、市质检所、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市局《2011年食品监督抽查计划及工作安排》,市局决定对我市食品企业生产的水产品、糕点、冷冻饮品及饮料等产品实施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产品及批次
水产品、糕点、冷冻饮品及饮料每个厂家抽1-2个批次。
二、抽查范围
1. 水产品、糕点及饮料的部分生产企业。
2. 冷冻饮品的全部生产企业。
三、工作要求
1.本次监督抽查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委托市质检所按相关产品标准进行检验,市质检所应根据检验工作要求,制定监督检验细则,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市局食品处备案。
2.承检机构必须严格遵守《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3.抽样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向被抽检企业出示有关证件及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该类产品实施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并认真填写抽样单。抽查过程中,凡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市局食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