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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温州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重点

领域

序号

实施项目

2011年进展

2012年目标任务

实施主体

社会管

理创新

  17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目前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拟订了《温州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乐清市、平阳县、苍南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性改革试点,其中乐清市作为全省首批公立医院改革先行先试地区,已制定方案。

  1.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扶持和规范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

  2.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向上延伸至县级医院,向下延伸至村卫生室;

  3.推进乐清市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争取为全省面上改革提供经验;启动平阳县和苍南县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

  市卫生局等

18

  探索以房养老试点

  (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开展该项试点)

  1.完成试点方案及配套政策研究;

  2.开展以房养老意向调查、登记等试点前期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

  市民政局(老龄办)、市房管局、温州银行等

政府体

制创新

19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与规范化工作,市本级保留审批事项712项,实施了竣工联合验收,优化了政府和民间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出台了项目审批代办制及首次审批预登记等措施。

  1.继续深化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落实“四减少”要求,继续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

  2.继续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现审批中心事项集中度达到90%以上,加大窗口授权力度,实现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速10%;

  3.大力创新审批方式,实现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全市全覆盖,推行市场准入多证联办,网上并联审批,“一表通”等审批方式。积极探索“三测合一”的服务方式,减少业主测量(绘)成本;

  4.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行政督办制度,确保各项新审批方式有效落实;

  5.继续推进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项目代办工作。

  市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牵头)

  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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