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2〕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体进展良好,但近期检查发现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审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提升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良好局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政治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虽然目前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位居全省第一,但比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建设工作仍然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一定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将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亲自抓,比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巩固提升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更加扎实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通过国家审计检查。我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进展不平衡,特别是煤矿棚户区改造进展缓慢。相关单位务必鼓足干劲,增添措施,做到“六个确保”。一是确保建设进度。广旺集团要千方百计加快煤矿棚户区改造进度,确保未开工项目招投标一次性成功,9月底前全部进场施工。二是确保要素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建设资金、各项优惠政策要落实到位,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限时办结。水、电、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能提前的尽可能提前。三是确保质量安全。加强对设计、施工、建材、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优质工程、政府放心工程、人民满意工程。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四是确保管理规范。在招投标、资金管理、政策落实等方面要建立规范的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各个项目要“回头看”,对照国家审计要求全面自查自纠。五是确保分配公正。要做到分房与建房并重,以群众满意为最终标准,严格保障性住房享受对象准入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六是确保迎检圆满成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国家审计署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有关内容做好一切准备,确保一次性通过审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