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2―2015年度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命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3
  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细则及评分表

  学校名称(盖章):    申报项目:       自评日期: 自评总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自评得分

专家评分

基本条件

35分

领导重视

10分

有校领导分管传统项目工作,有相应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3分

 

 

把体育传统项目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2分

 

 

学校制定的体育传统项目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可行性,并列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

2分

 

 

保证体育传统项目的招生生源,有体育特长生特招办法

3分

 

 

师资队伍建设

8分

按需要配齐体育教师

2分

 

 

有开展与体育传统项目相配套的专职教师或教练员队伍

2分

 

 

体育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2分

 

 

负责传统项目校代表队训练工作的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学历在大专以上,有中级职称

2分

 

 

场地器材设施

7分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要求配备学校体育器材设备

2分

 

 

根据开展的体育传统项目配有能够满足教学、专项训练和正式比赛要求的场地设施

3分

 

 

场地设施定期保养维修,确保场地使用安全

2分

 

 

经费保障10分

学校体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总量的2%

2分

 

 

经费投入基本保证体育传统项目训练、竞赛的需要

3分

 

 

确保带训教师(教练)的训练补贴及相关待遇

3分

 

 

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或挪用

2分

 

 

工作要求

45分

普及性体育活动

20分

适龄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占学生总数的95%以上

5分

 

 

学校学生参加体育传统项目活动的人数占学校学生总数的80%以上

5分

 

 

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

5分

 

 

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地传统体育活动,有计划地把传统项目活动纳入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中

5分

 

 

课余训练10分

组建各年龄层次的传统项目校代表队

3分

 

 

遵循青少年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和生理、心理特点,进行科学的系统训练

2分

 

 

校代表队有训练计划,保证每周训练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90分钟

3分

 

 

充分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组织集中训练

2分

 

 

竞赛

6分

有计划开展体育传统项目竞赛活动,班级、年级、校际之间比赛形成制度

1分

 

 

学校每年度举办1次以上以含体育传统项目的运动会

2分

 

 

校代表队积极参加上级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3分

 

 

运动员管理

4分

运动员的思想道德教育

1分

 

 

运动员文化学习及外出比赛的文化课的安排

1分

 

 

建立校级代表队档案

1分

 

 

对运动员的身体机能和运动水平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保存

1分

 

 

其它

5分

按时上报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年度工作情况

3分

 

 

学校把体育教师带队训练计算入其工作量

2分

 

 

近3年工作成效

40分

培养和输送

10分

向区(县级市)体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2人以上

2分

 

 

向市级体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1人以上

3分

 

 

向高等院校运动队输送体育人才1人以上

2分

 

 

向市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体育后备人才1人以上

3分

 

 

运动成绩10分

获全国以上正式比赛前八名1人次以上

3分

 

 

获省级正式比赛前八名1人次以上

2分

 

 

获市级正式比赛前三名2人次以上

2分

 

 

培养一级运动员2人(小学1人)以上

2分

 

 

 

 

培养二级运动员2人(小学1人)以上

1分

 

 

表彰与奖励

5分

学校或个人在体育方面获得省级以上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3分

 

 

学校或个人在体育方面获得市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分

 

 

科研成果

5分

学校和个人体育科研成果或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3分

 

 

参加各类比赛的详细战术分析报告

2分

 

 

其它

10分

大部分学生能较好地掌握本校体育传统项目知识和技能

5分

 

 

承办各级各类体育比赛和夏(冬)令营活动

5分

 

 

加分20

培养和输送

10分

近3年向区(县级市)体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4人以上

2分

 

 

近3年向市级体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2人以上

4分

 

 

 

 

 

 

近3年向高等院校运动队输送体育人才2人以上

4分

 

 

运动成绩10分

近3年获省级正式比赛前八名2人次以上

2分

 

 

近3年获市级正式比赛前三名4人次以上

2分

 

 

近3年培养一级运动员4人(小学2人)以上

4分

 

 

近3年培养二级运动员4人(小学2人)以上

2分

 

 

评分要求

及说明

1.  以三级指标为单位进行逐项评估,达到要求的得满分,达不到要求的得0分。各项指标得分按满分或0分计算,某分项指标超出得分按该项满分计。

2.  培养、输送及运动成绩的得分按近3年在校(含学籍在校)学生计算。

3.  本评分表基础分共120分,加分共20分,最高得分140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