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2-2015年度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命名工作的通知
(穗体竞〔2012〕25号)
各区(县级市)体育行政部门、教育局,省、市属各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发挥传统项目学校在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促进各体育项目在我市中小学校的普及和提高,提高课余体育训练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示范作用,促进我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定于今年6月-8月开展新周期2012-2015年度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方案、申报表、评估细则及评分表等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 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工作方案
2. 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表
3. 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细则及评分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2012-2015年度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命名工作方案
一、评估依据
《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电子版发布于www.gzsports.gov.cn政务公开_法规公文_其它)。
二、评估对象
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09-2012年度)、市属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10-2012年度)以及自评达到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标准(基础分96分以上)的学校。
三、评估项目(24个)
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毽球、网球、棒球、垒球、手球、武术、跆拳道、击剑、射击、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轮滑、定向越野。
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在所设项目中重点选择1-2个项目申报,对于训练条件(含经费、场地设施、教练水平等)好、运动成绩突出的学校可申请增报1-3个项目。
四、评估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学校自评
参加本次评估的学校按照评估细则进行自评,于2012年7月6日前将报送材料送到区、县级市教育局。
(二)区、县级市初评
区(县级市)体育局、教育局对学校的报送材料进行初评,并于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市体育局。
(三)市评估组复评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牵头组成评估组,于7月中旬起到各申报学校进行复评,并作出最终的评估意见。到学校复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命名与表彰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根据评估组意见,于8月下旬前对达到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标准的申报单位进行命名(约300所),有效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同时,评选50所2009-2012年度优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0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五、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1. 自评报告。
2. 3分钟视频短片(需真实反映学校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工作情况,含场地设施、运动队训练、活动开展等元素,刻录光碟或存U盘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