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松滋市刘家场镇三望坡村一组土质滑坡(A区);
(六)松滋市刘家场三望坡一组(b区)危岩崩塌体;
(七)松滋市刘家场镇观音淌村五组烧起坎滑坡;
(八)松滋市刘家场三望坡四组(黄木岗)危岩崩塌体。
三、预防方案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各地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十有县”(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的要求,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管理,各部门协同作战落实措施。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认真贯彻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水利、交通、城建、民政、交通、公安、化工、煤炭等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建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防治,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做好重点预防区监测预警工作。各地要组织国土资源等部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尤其是对长江大堤、交通干线、重点工程、矿区、居民密集区、山边斜坡地带等重点区域和矿山尾矿库(坝)、废渣堆、采空区及以往发生过地质灾害的地质灾害点等进行重点调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状况,在查明地质灾害体稳定性程度、影响范围、威胁对象等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地质灾害治理设计,并认真组织实施。对重点灾害地区要实施专人定点监控,并制定详细防范方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提高抗灾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与群众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尤其是要将省、市级地质灾害重点监测区(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位,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设置警示牌,向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明白卡”。各监测单位要作好监测记录,及时分析监测成果,做好预报,制定以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为主要内容的详细防灾预案,因地制宜地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发现异常,应迅速报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