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防汛救灾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12〕387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全省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多,且分布不均,局部地区发生暴雨洪涝及滑坡、泥石流等衍生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商务厅成立防汛救灾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戴征社,副组长:赵银玉、戴士芳,成员:王宏健、井贵泉、靳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主要负责保障汛期市场供应,协调防汛救灾应急调运等工作。
各市区要相应成立商务主管部门防汛救灾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在《陕西省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汛救灾保供应急预案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必要的演练,并统一协调汛期防灾救灾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警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汛期粮食、食用油、肉类、食糖、蔬菜、蛋品、奶制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与价格变化,加强市场形势分析与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迅速准确做出预警报告。发生灾情后要在第一时间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监测,分析判断影响市场波动的程度和范围,确定预警级次,落实应急措施。
三、严格督促检查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的同时,深入相关企业,组织落实货源,加强采购,增加库存,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汛期生活必需品供应;要重点检查督导我省35家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的重要商品生产能力与库存规模,重点查货源、查数量、查品种、查质量,要保证生产企业正常产能,保证流通企业进货渠道畅通,保证调得出、用得上。
四、强化工作落实
各市区如发生汛期灾情,商务主管部门在及时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省商务厅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同时报告急需的救灾商品及数量,适时动用市(县)级储备,必要时申请动用省级商品储备。发生防汛救灾应急调运任务时,各市(区)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妥善保存应急调运品种、数量、时间、调运地清楚的购销、运输、进场等合法票据和开户银行账号,并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应急调运任务结束后,省商务厅将酌情对调运费用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