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数字盘锦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数字盘锦地理空间框架项目的顺利建设实施及框架建设完成后项目成果的稳定运行和长期持续服务,早日实现数据共享,促进城市信息化建设,为未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空间决策提供支持,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数字盘锦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项目立项的批复》(国测国发〔2012〕2号)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数字盘锦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蹇彪(市长)
副组长 刘兴政(副市长)、孙波(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 王永威(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主任)、盖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王岩(市财政局局长)、王尚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春明(市民政局局长)、董桂林(市交通局局长)、曾兆平(市卫生局局长)、王晓东(市水利局局长)、杨旭光(市发改委副主任)、张志焕(市规划局局长)、沙影(市旅游局局长)、林秀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超(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方永波(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刘洪涛(中油辽河油田公司规划计划处副处长)、杨斌(盘山县县长)、孙洪军(大洼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王政准(双台子区区长)、刘世杰(兴隆台区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