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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实行茧丝绸行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实行茧丝绸行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的通知
(陕商发〔2012〕467号)


各设区市商务(贸)局、财政局,杨凌示范经贸局、财政局:
  为定期了解掌握国家和省上支持实施茧丝绸行业发展及品牌建设项目的实际效果,努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制定完善后续行业支持政策与项目管理措施提供依据,促进蚕农收入稳定增长,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实现茧丝绸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决定从2012年起对国家和省上支持建设的茧丝绸行业重大项目单位进行跟踪问效,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茧丝绸行业发展及品牌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一)评价主要内容。根据国家和我省茧丝绸行业发展及品牌项目建设内容、政策支持方向、行业发展目标等,通过定期填报有关调查统计表,以具有宏观导向性、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反映项目实施后茧丝绸行业发展规模、先进生产技术推广普及、区域产业化发展水平、企业与社会经济效益变化等情况。
  (二)评价工作目的。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每年对茧丝绸行业发展及品牌项目绩效调查数据,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深入分析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改进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的相关措施,适当调整下年度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与重点。
  二、茧丝绸行业发展及品牌项目绩效调查评价的主要指标
  (一)蚕桑基地发展规模指标:1.桑园面积;2.发种量。
  (二)技术推广指标:1.养蚕大棚(蚕室)面积与省力化养蚕技术推广率;2.方格簇使用率;3.环保节能烘茧灶与热风循环烘茧设备数量;4.缫丝企业拥有自动缫丝设备、污水处理设施;5.龙头企业扶持基地建设资金投入。
  (三)生产质量指标:1.蚕茧上车率;2.解舒率;3.鲜茧茧层率;4.白厂丝等级。
  (四)产业化程度指标:1.鲜茧收购量;2.小蚕共育量;3.饲养10张以上农户数;4.蚕桑产值占农业产值比例;5.桑蚕茧丝综合利用产品名称和品种;6.茧丝绸品牌名称及数量;7.丝绸品牌产品专卖店数量;8.缫丝企业白厂丝生产能力;9.绢纺织绸企业坯绸生产能力。
  (五)生产效益指标:1.蚕茧产量与收购价格;2.企业主要产品产量与销售收入;3.企业资产总额与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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