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创新力。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主阵地作用,2012年下半年,启动实施“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工程,组织开展“中小学智慧校园”试点工作及其标准研究,大力开展信息通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过程的创新应用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推广基于网络的新型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推进基于网络的学生学业评价方式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2年底,研究出台《广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
(十)进一步提高城乡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及相关数据标准,进一步完善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及学籍数据库的建设,到2013年,学籍系统的升级工程基本完成,并建立起教师管理基础数据库,同时探索建立各类教育管理基础数据维护的长效机制。各区、县级市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基于广州市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的延伸建设和应用,通过管理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
(十一)积极探索广州“数字教育城”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应用模式。在广州“数字教育城”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使用后,各区、县级市应积极组织基于该平台的创新服务应用模式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同步课堂、探究性学习、名师讲堂、名师导学、网络协作教研、网上名师工作室等实验探索,促进网络环境下教育服务的创新。
(十二)探索区域教育信息化协同推进的新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信息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信息资源配置中的辅助作用,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应用驱动、部门联动、企业参与、学校应用”的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运行新机制,逐步建立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外包的新机制,由专业化企业或非赢利性事业机构提供运维服务,确保教育信息化各类应用的稳定、可靠、高效;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与企业运营相结合”的优质数字资源建设的新模式,建立数字教育资源的准入、监管、评价、审查机制,优化投资结构,盘活教育资源,引导有效应用。
三、进一步理顺改革试点工作的机制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试点工作的机制。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制度,努力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改革试点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按照改革试点的工作任务和“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的要求,2012至2013年,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网络接入达标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班班通”平台达标工程,相关区、县级市教育局要配套解决辖内学校校园网建设、教育技术装备建设以及教育信息化应用和维护的资金,确保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2012至2014年,实施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工程,鼓励各区、县级市同步开展实验工作,扩大实验范围,以更好地取得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