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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穗教函〔2012〕677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深化我市“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改革试点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的方向
  (一)进一步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改革试点工作应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变革来开展,找准教育信息化视野中影响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问题,如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资源配置、师资水平等,积极寻求解决制约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障碍和深层次矛盾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

  (二)进一步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改革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广州市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其任务分解书的总体要求,更新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新机制,力争有理念上的革命、有制度上的创新、有示范性的案例,有可推广的经验,有多样性的成果,努力探索出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机制,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三)坚持改革试点工作的正确导向。改革试点工作要以应用为导向,切实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各领域尤其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融入性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促进教育理念的更新,教育体制的变革,学与教模式的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四)妥善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各方面的关系。改革试点工作要妥善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软件资源建设与人力资源建设之间,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之间,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之间,技术应用与教育规律之间,适度超前与因地制宜之间的关系,避免改革试点工作的盲目性。

  二、进一步充实改革试点工作的内容
  (一)进一步充实完善改革试点工作的内容。改革试点工作要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教育信息化的三大任务和二项工程,结合《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中心任务和本地区的实际,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相关的内容,特别是要加强教学改革、运行机制、服务模式、协同创新等方面的内容研究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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