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教育局创建办、市纪委驻广州市教育局工作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创文考评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创建办、市纪委驻广州市教育局工作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创文考评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穗教思政〔2012〕41号)


市属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广州迎接创文各项考评中教育系统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市教育局创建办与局纪委(监察室)研究决定,对我市教育系统在迎接创文考评期间各项工作纪律进一步明确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落实创文值班制度。今年创文考评期间,学校刚好放暑假,各单位要落实好相关人员值班(分管领导、联络员、档案员等要留守),接到考评任务时及时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如期按要求上交材料。创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所承担的创建任务要抓紧落实,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逾期不报或报送的材料不合格退回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由报送单位承担。

  三、要严肃创文工作会议纪律。近期以来,个别单位不认真参加会议,缺席、早退,或随便委派非创文工作的人员参会,造成工作传达和部署不到位、会后常要再补课等不良现象。参会人员要实名签到,不可以代签名,今后创文工作会议的出勤情况将进行通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