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事局、大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就业见习的公告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公告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范围
离校未就业的大同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12年8月13日~9月13日(节假日除外)
三、用人单位申报用人需求
用人单位向市人才中心申请见习岗位名额,并提供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毕业生报名要求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报到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彩照三张,2寸红底彩照两张,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岗前培训
为提高就业见习质量,拟对参与就业见习人员,统一组织规范实用有效的岗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