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政字〔2012〕88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自2006年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以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目前已确定五批共计313家企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为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我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六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将《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其中广州、深圳市各推荐不超过10家,其它地级以上市各推荐不超过5家,顺德区推荐不超过2家;省属企业原则上由省直主管部门直接推荐,可由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报送(不占该地市推荐指标数)。
二、本次申报和推荐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纸质报送”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pro.gdstc.gov.cn)进行。
三、各申报单位可按照《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管理系统”申报开放时间内登录上述网址进行注册与网上填报。《申报书》的网上填报完成后,申报单位应认真核查并在“管理系统”中提交推荐单位审核,同时生成打印pdf版本的《申报书》并附各项书面证明材料(申报书及附件需成套装订,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推荐单位(所属地市科技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审核。
四、各推荐单位应在“管理系统”推荐截止时间前登录上述网址,对照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申报书》的在线审核(审查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材料是否版本一致,以及附件证明材料与网上申报书附件清单所列是否一致),并在推荐上限范围内择优推荐。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推荐后,推荐单位需出具《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推荐函》(以下简称《推荐函》,一式1份),与通过审核及推荐的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报送省科技厅(《推荐函》与各申报单位的《申报书》均需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五、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17时,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7日17时。到达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六、各推荐单位应于2012年7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过期不予受理。
七、《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模板可从广东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通知公告” 栏下载。
八、联系方式与受理地址。
⒈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交流合作部
陈京东,020-87683136、13602477943
聂晨曦,020-87683136、15813323116
⒉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陈 晓,020-83163915
技术支持:020-83163338
3.受理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楼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编510033)
电 话:020-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附件:⒈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⒉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2012年版)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一:
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广东省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六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一、工作原则
㈠ 加大推进力度。
总结前五批试点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推进我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