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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支持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支持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2〕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支持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以奖代补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长沙市支持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以奖代补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加大多厅数字影院建设力度,改善影院观影环境,使我市多厅数字影院数量和银幕数量在目前基础上有较大增长,促进我市电影产业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多厅数字影院,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或改造后数字放映厅数在3个(含3个)以上,硬件设施达到星级标准以上的影院。
  第三条 本着集中资金、重点扶持的原则,对于符合条件新建、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第四条 资金奖励对象和范围
  各区县(市)新建、改造多厅数字影院的经营者,已加入电影院线的公司。
  第五条 资金奖励条件
  (一)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须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二)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放映厅数量不少于3个,2K以上数字放映设备的数量不得低于设备总数的70%;
  (三)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投资额不得少于400万元,申请奖励资金的每个影厅座位数不得少于80座;
  (四)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须是长沙市电影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接受行业协会的管理;
  (五)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六)新建和改造的多厅数字影院须加入电影院线公司并安装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影院及院线计算机售票管理的通知》(广影字〔2003〕第415号)的规定,及时完整准确上报数据。
  第六条 资金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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