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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二)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要把为农业生产提供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经济的机械装备作为现阶段我省农机工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制造水平。加大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改善企业研发和生产条件,应用精密成型、智能数控等先进加工装备和柔性制造、敏捷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提高农机制造工艺及装备水平。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农机产品技术标准,实现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主机与配件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开发生产。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提高关键零部件的加工精度,提升农机产品质量,逐步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在提升制造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外购零部件的检测和可靠性分析,规范新产品和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对重点农机产品、大型复杂农机产品和涉及人身安全、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等农机具,适时制定我省农机生产准入条件,提高产品性能与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农机制造企业有序竞争。建立农机制造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加强生产技术工人培训,提高工人使用现代化机械加工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

  (十三)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制造企业品牌营销网络与专业农机流通企业销售网络相结合的新型农机市场体系。实施农机流通服务品牌工程,优化市场布局,发展连锁经营,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区域性农机市场,健全农机零配件供应网络,提高农机产品流通效率,方便农民购机。建立农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重点生产企业、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农机产品“三包”规定,健全和规范农机修理市场,明确产品售后维修责任,规范服务程序,提高维修能力和服务质量。

  (十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鼓励大型农机制造企业与国内、国外企业开展合作和建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核心技术、关键部件的研究开发能力。在保障产业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生产等方式,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大马力拖拉机、多功能收割机、现代农具、农林飞机等先进农机具制造技术水平,逐步降低高端产品进口依赖程度。吸引海外科技人才加入我省农机制造行业,加快动力机械、配套机具研发制造人才的引进,增加技术储备,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和团队,提高农机产品开发、制造和管理水平。实施农机装备“走出去”战略,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参与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项目,扩大优势农机产品出口,引导有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到国外投资办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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