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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政〔2012〕6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提升我省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拉动农村消费需求,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按照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高标准粮田建设,以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生产过程机械化为主要目标,以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有效增收、农村加快发展为核心任务,以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为基本要求,以加快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主攻秋粮生产和薄弱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工作,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2亿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7%,其中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成果持续巩固,玉米生产过程基本实现机械化,水稻生产过程机械化水平达到65%,花生生产过程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油菜、大豆等其他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协调有效的农机工业自主创新平台,形成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农机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出口贸易额达到120亿元。

  到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4亿千瓦左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左右。实现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花生、油菜生产过程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基本解决其他农作物生产种植、收获机械化关键技术问题。农机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得到完善,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发展成为我国重要农业装备制造强省。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机流通体系和完善的农机售后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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