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2年新录用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榕教人[2012]66号)
各区教育局,福州教育学院,市区各小学(含民办小学、幼儿园)新教师: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促其成为师德高尚、基本功过硬、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教师。经研究,我局决定举办2012年新录用的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新录用的福州市属、区属小学(含民办小学、幼儿园、特教)的新任教师。
二、集中培训时间:
2012年8月6日至8月14日。8月6日上午8:00-9∶30前报到,10:00开班式。地点:台江区第三中心小学(福州市台江区汇多利旁)。
三、培训形式:
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及个人自学相结合。
市属小学、幼儿园新录用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由福州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处负责通知;各区新录用区属小学教师的岗前培训,由各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通知。
四、培训内容:
(一)公共部分: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教师礼仪修养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
小学教师教学规范及基本功
小学班主任工作常规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师生沟通的艺术
小学少先队活动的设计与开展
(二)学科部分:学科课程标准解读
学科教学基本功(教材解读、教案设计等)
学科教学法
学科课外活动的设计与开展
课时分配:公共课90课时,学科课程(含学科教学基本功)30课时。
五、考核办法:
考核由以下几项综合评定:①出勤学习情况。②课堂笔记。③完成作业情况。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与学科教材教法以书面考核或作业的形式。
六、培训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