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档案局关于2012年度上半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考核工作的方案
(榕档综〔2012〕41号)
各处室: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福州市档案局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公务员岗位考核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公务员2012年度上半年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务会研究,现就做好2012年度上半年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通过考核,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推进档案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李运启,副组长:蔡光荣、宋美榕,成员:张琴敏、陈娟、刘若清、何捷、林立峰、郑晓丹、李爱娟。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娟(兼)。
三、考核原则。上半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目标管理与工作责任制相结合,对全局在职干部职工上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上半年考核,以评价工作业绩为主,不实行量化评分,对照干部职工个人岗位职责,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产生的效益及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勤奋精神。
上半年考核以平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为依据,并对照各处室年度工作目标职责,客观公正、准确、科学地开展上半年度岗位考核工作。真正体现被考核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表现。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注:考核表格由办公室统一网上下载),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五、考核要求。为按时保质完成2012年上半年度岗位考核工作,每位机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准备,实事求是拟写个人工作述职报告(字数1500以上),在考核过程中杜绝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