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切实做好城镇防洪排涝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带来的城市内涝积水对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住建部门和市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落实好排涝工作预案,及时排查城市易涝区和低洼积水区,及时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清淤和维修,确保城市排水系统通畅,一旦发生城市内涝,要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及时将内涝积水排除。公安交警部门要制定预案,加强交通组织和巡逻执勤,防止因内涝引发城市交通瘫痪。
七、做好重点区域和危险地区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区域和危险地区人员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大检查,逐一排查薄弱环节,分别落实好安全措施,避免大风刮倒简易工棚、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要加强对江河堤岸、水库的巡查力度,严禁市民擅自到江河、水库游泳、捕鱼作业等。要落实危房、简易工棚、低洼地区人员的安全转移和防护工作,特别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和老人、妇女、儿童及旅游景区游客安全防护工作,务必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一人。要落实好临时庇护场所并及时开放,提前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八、强化工作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各项防御工作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级各部门人员到岗情况、防汛责任人到位情况、防汛值班情况、隐患排查处置情况、人员安全转移情况、工程值守情况、抢险队伍和物资准备情况等及时进行跟踪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离职守、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玉林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玉林无线电管理处、玉林公路管理局、玉林供电局、武警玉林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中保公司玉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