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12年省级农业建设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2012年农业建设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项资金名称
广东省农业建设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建设内容与绩效目标
农业新兴特色产业是新兴农业科技和产业技术与金融、工业、商业的深度融合,既代表着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也代表着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本项目旨在通过扶持培育新兴特色产业和开展农业农村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深化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壮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增长极,为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在产业转型升级、依法治农和综合改革方面创造经验,注入动力,提供支撑。
培育新兴特色产业发展绩效目标:重点扶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具有区域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和新能源、新工业原料、生物育种、医药农业、新物质技术装备农业等具有区域优势的农业产业与产品的技术研发、示范和生产基地建设开发。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在现有的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基地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水平地创建一批新能源、新工业原料、生物育种和医药农业等省级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形成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样板和技术支撑。建设一批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的密集应用区和辐射源,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和组织管理创新,为加快全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提供配套的品种与技术,探索积累经验。
农业综合执法试点绩效目标:建设执法队伍,改善执法手段,完善执法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确保新增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100%接受上岗培训后再发证上岗,进一步提高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打击制售伪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持续有效增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专项资金扶持重点、用途和补助标准
1.新兴特色产业基地:专项资金补助对象资金安排以粤东、粤西和粤北山区市县为主,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市县和农业科研机构作引导性补助。省农业大市包括湛江、清远、茂名、韶关、江门、阳江、肇庆、梅州、惠州、河源、云浮、揭阳(根据耕地面积和下辖县市确定)可申报3-4个项目,其他地级以上市可申报1-2个项目,省直管县可申报1个项目,省级财政扶持资金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新兴特色产业基地优新技术与品种的研发、引进、示范、培训补助;生产与加工等新工艺设备购置;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已扶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