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大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
各级各单位都要重视办案工作,要突破自主立案处理违纪违法人员。要认真梳理分析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对投诉线索清晰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组织力量核查;核查有严重违纪违法的,该立案的立案,该移交检察机关处理的要移交。要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对于典型的、重要的案件,要领导分工包案,力求案件取得突破。各级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协调当地司法机关、纪委,及时掌握本系统本单位的发案情况,积极配合做好查办案件的有关工作。对司法机关免于起诉而存在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的案件,要依据有关法律、纪律和制度进行立案处理;对司法机关已判决的案件,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对被判决人员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通过查办案件,用本系统本单位的案例教育警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做到惩戒并重。
五、加强预防和惩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制度建设
要以“打”促“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药购销领域预防惩处商业贿赂行为的各项制度,提高落实制度的执行力。一是建立和落实医药企业人员院内活动暗访排查制度,对行贿企业登记不良记录,停止采购其药品。二是建立和落实医院“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制度,形成对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采购、使用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建立和落实防统方制度,公立医院都要安装防统方软件,防止各种形式外送、外泄统方信息。四是建立和落实“阳光院务”制度,在规定的最大范围公开医院党务信息、服务信息、事务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建立和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职务权力和职业权力运行监控。六是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促进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七是完善和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探索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八是建立和落实企业不良记录制度,按规定及时公布和上报不良企业信息,停止采购违规企业的产品。九是建立和落实检查督导制度,确保打击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在“三打两建”期间,各地各单位每周按省卫生厅的要求报送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在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及时向省卫生厅报告。
联系人:唐昊,联系电话:020-83815467。
广东省卫生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