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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环发〔2012〕369号)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处室、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政治思想、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把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中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和管理规章,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持久深入发展。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二О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紧紧抓住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推动形成文明道德新风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省纠风办《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青纠风〔2012〕5号)精神,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是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活动要围绕增强道德荣誉感,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引导人们牢固树立有德光荣、失德可耻的理念,使基本道德规范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遵循;要围绕加强诚信建设,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大力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要围绕发挥示范作用,深入推进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厅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做全社会的表率,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要围绕树立正确的道德取向,与创先争优活动、“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为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目标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事业心为使命,采取有力措施严督细查,着力解决社会道德领域存在的亟待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创造人们美好生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工作,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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