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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通知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按照《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的要求,提供的《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中所有数据和内容均真实可信,同样本人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本人同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要求,向香港相关部门提供此申请表内容。本人知道提供虚假的声明和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本单位愿接受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联系人

姓 名

 

手 机

 

电 话

 

E-mail

 

传 真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全称

 

曾用名称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获取情况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有效期

 

申请类型

r 初次申请       r 再次申请,第   次申请

所属/主管部门

 

经营面积(平方米)

 

单位网站

 

法定代表人

 

总 经 理

 

注册情况

单位类型

 

成立时间

 

工商注册号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时间

 

有效期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单位性质

 r国有控股  r民营控股  r外商投资 r其他: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参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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