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北海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负责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审定,确保框架建设的实用性与合理性。
  (三)负责制定地理空间信息共建共享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四)负责数字北海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
  (五)负责组织项目评审与项目验收工作。
  第六条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共同负责数字北海地理空间框架项目的总体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是项目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基础地理信息资源采集、更新、集成、分发服务工作,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公共共享平台的管理、升级、维护,为各部门应用系统的开发提供支持;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负责项目网络建设、管理、维护,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协调工作,并在政策措施、共建共享、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好支撑工作。
  第七条 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数字北海地理空间框架涉密网管理、维护,负责系统及基础地理数据的日常管理更新、维护工作,并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应用服务;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数字北海地理空间框架政务内、外网的应用管理、安全设备保障、维护及有关网络技术支持。其主要职责是:
  (一)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负责数字北海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更新、维护及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编目、管理、更新维护与应用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集目录的注册、发布与更新维护;负责全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集目录内容的分发、管理与更新维护,并提供社会化服务;负责管理、维护数字北海地理空间框架涉密网络的运行。
  (二)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根据推广应用建设情况,建设、配置符合系统运行的网络环境,并进行管理、维护,确保系统安全、可靠地正常运行。
  第八条 市发展改革、住建、统计、工信、科技、环保、人口计生、农业、林业、民政、财政、旅游、公安、交通运输、安监、人社、教育、体育、物价、海洋、渔业、公路、规划、人防、消防、水利、工商、税务、质监、广电、新闻出版、应急管理、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使用或拥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单位共同参与框架建设,负责提供本单位政务空间专业信息数据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专业信息数据集信息资源的编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