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工作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签约项目落实责任制,细化分解本单位负责的签约项目,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制定项目落实实施方案,采取“一个项目一套人马”、“一个项目一套班子”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每一个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加强与项目业主的衔接,建立协调机制,主动服务,积极配合,凝聚合力,协助做好项目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认真研究解决项目落实和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对已落实的项目,要加强督促协调,抓紧开工建设,尽快建成投产。
五、加大督查力度。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将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重点督查各地区、各部门目标任务分解、制度建设与工作创新、项目落地和推进等情况。省政府将结合年终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对项目落地服务体制和机制基本建立、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完成目标任务成效明显的地区、部门给予表彰;对办事拖拉、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加强信息统计工作。省经委(省招商局)、省统计局要根据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要求,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核心,以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为重点,制定和落实科学、合理、可行的统计指标体系。各责任单位要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分解目标任务情况及分管领导、重大项目协调组及办事机构、责任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于8月10日前报送省经委(省招商局)。同时,要对签约项目实施情况按月统计、逐级汇总、定期分析,确定专人负责签约项目的跟踪和统计分析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省经委(省招商局)。
联系人:杨海善 宋蕾
联系电话:0971-6302314 6304324
13519711080 18609712014
附件:
1、“2012青洽会”签约项目情况表
2、“2012青洽会”地区、部门签约项目责任落实表(略)
3、“2012青洽会”与中央企业签约项目责任落实表(略)
4、“2012青洽会”地区、部门重大项目(投资额10亿元以上)落实责任分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