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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2]22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2012青洽会”),我省共签订各类合作项目344项,签约金额1652.5亿元,其中投资额10亿元以上项目45项,投资额979亿元,占签约项目总投资额的60%。为确保签约项目落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抓好“青洽会”签约项目落地,以大项目带动大投资,以大投资推动大发展,对我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综合实力、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2012青洽会”签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是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先导性项目,抓好这批项目的落地,不仅是对今年招商引资成果的检验,也是对各地区、各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检验。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快项目建设,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抓好“2012青洽会”签约项目工作进度,到今年年底,签约项目的履约率要达到70%,开工率要达到50%,资金到位率要达到15%;到2013年5月底,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90%,履约项目开工率达到80%,资金到位率达到30%;要按照“2012青洽会”地区、部门签约项目责任落实表的要求,结合实际,将任务分解、细化、量化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每一个项目的阶段目标、形象进度、工作要求、领导责任等,倒排时间表,形成分工明确、要求严格、进度清晰、便于监督的目标责任体系。

  三、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各责任单位要特别重视签约项目中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项目,组成重大项目协调推进组,协调各方力量,集中解决项目落地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工作进程。省政府与中央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要根据项目性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进一步明确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省经委总协调,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的央企签约项目协调机制,在项目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报省政府研究解决。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央企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切实做好跟踪服务,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各相关单位在项目审批、用地、环评等方面给予支持,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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