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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安全监管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做好煤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邯郸市安全监管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做好煤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2﹞2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属以上相关企业,各培训机构: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煤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人〔201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属以上相关企业,要按照2011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规定,做好本辖区、本企业煤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确定本辖区参训企业、本企业参训岗位和人数。

  二、各县(市、区)安监局、各培训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搞好调查走访和座谈,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根据各企业的实际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做好上门服务培训工作。

  三、各培训机构要做好教师的选拔和送培工作,要选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具备一定教学能力的企业一线专业人员进行送培,取得教师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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