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省人民政府设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政府新闻办、省广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指挥、组织、协调全省Ⅰ级、Ⅱ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信息。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药品稽查工作的副局长任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药品注册处、医疗器械监管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市场监管处、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检测所、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必要时抽调省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与工作。
职责: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应急值守、综合协调及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负责应急指挥部会议的组织和工作督办;编写应急指挥部工作动态和日志;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Ⅰ级、Ⅱ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和程序,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情况,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省卫生厅 负责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及时将发现的药品安全不良事件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公安厅 配合开展对特殊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核实;负责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涉嫌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引起的突发事件进行查处;维护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省教育厅 协助对涉及学校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施控制,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培训工作。
省政府新闻办 负责组织召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新闻发布会。
省广电局 协助做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