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整邮政管理体制。市邮政局由国家邮政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邮政业务、机构编制、干部、财务等以国家邮政局管理为主,主要负责人兼任市交通港口部门副职领导。派出机构的人事、财务等由市邮政局管理。
(三)明确邮政责任。市规划部门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全市城乡规划;市财政等部门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邮政设施的建设等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区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县邮政管理部门与相关方面的工作,将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邮政队伍思想政治和廉政监督等工作。市交通港口部门应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协助做好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本地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资源的整合,负责市邮政局党务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及调查摸底阶段。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和国家邮政局有关文件。按照国家邮政局要求,对组建派出机构的人员、经费、资产等情况进行摸底测算,并将需求和建议上报国家邮政局。
(二)推进实施阶段(截至2012 年11月底)。市邮政局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推进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拟定实施方案,报国家邮政局审批。按照国家邮政局的部署,落实人事、财务、设施等重要事项;二是优先选调国家邮政局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邮政企业和地方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到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三是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务员录用计划,落实招录及培训工作;四是召开机构成立大会,宣布任命,完成公章刻制、机构挂牌、银行开户、组织登记、办公场所等基础工作;五是与交通运输部门衔接,落实规划及党务管理等工作;六是协助邮政企业,落实区县邮政企业更名、换牌和企业登记变更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2年12月)。在按进度要求完成机构框架组建工作的基础上,归纳整理实施工作材料,上报实施工作总结;做好国家有关部门视察检查工作的相关准备;召开我市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总结会。
四、组织领导
成立天津市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邮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法制办、市交通港口局、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组织、衔接和推进我市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邮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邮政局局长兼任,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