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受理申报2012年珠海市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做好2012年珠海市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特编制了《2012年珠海市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申报单位联系实际,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局标准化科联系。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12年珠海市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地方标准为基础,结合珠海地区主要农产品、名优特农产品等申报立项。鼓励申报我局批准发布并已实施3年以上需修订的珠海市农业地方标准项目。获批的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
二、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分为一般农业地方标准项目和生产技术综合性农业地方标准项目(以下简称“综合地方标准”)两个类别。
(一)一般农业地方标准项目。可选择产地环境、品种改良、分等分级、节约型农业技术、检测方法、农产品加工操作和生产技术规范等方面进行申报。
(二)综合地方标准项目。可针对生产技术发展完善并形成一定生产规模的农产品,制订综合地方标准。一个综合地方标准应涵盖生产技术综合标准体系、生产区划与布局、引种、良种繁殖、丰产技术规范、常用农资使用规范、试验检测方法、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加工运输规范等若干子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于5月25日前填写《珠海市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含电子版),并附上申报项目相关标准查新报告,一式两份报我局标准化科。
(二)凡承担珠海市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且未获批延期的单位,本次不得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按《珠海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奖励办法》的规定,项目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可给予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专项资金3万元以内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