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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作用的暂行规定》、《关于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成员作用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作用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2.基本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党的组织原则,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在同级党委的组织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发挥全委会成员作用的新方式、新途径;坚持依法依规,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二、进一步明确全委会成员的权利和职责

  3.全委会成员有下列权利和职责:在全委会召开期间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在全委会召开期间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在全委会上,委员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了解同级党委、纪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决议、决定的情况;向同级党委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参加全委会或同级党委组织的活动;受全委会或同级党委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三、全委会召开期间充分行使权利

  4.审议讨论中积极发表意见。全委会成员应敢言、能言、善言,在审议讨论中积极发表个人意见。会前,全委会成员应围绕会议议题,深入研读会议材料,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列出发言提纲,做好准备工作。讨论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准确、精炼地表达意见,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注意充分尊重他人,认真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共同营造宽松民主、畅所欲言的发言环境,使会议充满团结和谐的气氛。对全委会成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吸纳进全委会的决议、决定;对需要落实的意见建议应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和通报办理情况。

  5.认真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全委会委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出于公心,以大局为重,客观公正地看待问题、评价干部,认真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组织原则,把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与贯彻组织意图有机统一起来,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非组织行为。

  6.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要求。全委会成员应按时参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请假。要坚决服从大会统一安排,自觉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开好会。全委会成员在全委会各种会议上的言论和表决,不受追究。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全委会成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四、全委会闭会期间切实发挥作用

  7.带头贯彻落实决议、决定。全委会成员应以高度的党性和大局意识,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全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群众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决议、决定的具体措施,创造性地将全委会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全委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同级党委组织的决议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纠风暗访等活动,推动解决不作为、不落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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