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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积极发挥残联组织作用。各级残联作为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自身作用,参与残疾人扶贫规划制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扶贫资金和物资分配以及扶贫项目组织实施,以任务促建设,以建设保任务,促进基层残疾人扶贫服务社建设。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对本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牵头单位要将牵头负责工作的落实情况(没有牵头负责的,相关责任单位将各自工作的落实情况),每年11月底前一并报送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县级残疾人就业扶贫服务机构要将各项政策措施及服务向农村延伸和覆盖,依托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农村金融机构、贫困村互助社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劳动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服务。

  (三)加强残疾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完善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审计监管,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现象,确保资金安全。

  (四)大力开展残疾人扶贫开发宣传。统筹协调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扶残助困的先进事迹和残疾人自强脱贫的优秀典型。组织开展残疾人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统计监测绩效评估。统计、扶贫、农调、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列入政府扶贫统计、监测和检查范围,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和各种扶贫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对残疾人贫困人口和残疾人扶贫规划执行情况实行年度动态监测。对本意见的实施进行全面考核与绩效评估。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日

  附件:
  安徽省(2011-2020年)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执行评估指标体系

监 测 指 标

单位

2015年

目标值

2020年

目标值

1.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

6900

9600

2.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比例

%

96

98

3.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保比例

%

85

95

4.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例

%

30

80

5.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比例

%

50

90

6.农村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人数

万人

(次)

3

6

7.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和扶贫开发人数

万人

60

140

8.康复扶贫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落实率

%

100

100

9.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人数

万人

5

10

10.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数

2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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