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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资金项目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实施总体方案的通知

  本项目省级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总体方案制定、技术培训和指导、检查督导、绩效评价及总结验收等。具体经费预算如下:
  1.省级总体方案制定和项目部署。主要用于省级总体方案的制定、论证,召开项目部署会议等。共需资金2万元。
  2.技术培训和指导。主要用于组织专家编写培训教材,印发技术资料和明白纸,举办技术培训班等。共需资金12万元。
  3.检查督导。主要用于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需资金3万元。
  4.绩效评价和总结验收。主要用于项目结束后,对各项目区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整个项目工作进行总结和验收。共需资金3万元。
  (二)县级项目经费预算
  县级项目承担单位:博兴县农村能源环保站、沂源县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办公室、历城区农业环保站项目经费分别为30万元;荣成市蔬菜生产办公室、淄博市高新区丰盈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东营区海峰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蓬莱鑫园工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区农业局、蒙阴县金旺果品专业合作社、平原县能源办公室、禹城市农业环保能源办公室、茌平县农昌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章丘市牛一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费分别为20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1.方案制定及项目部署。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论证,召开本地区项目部署会议等。
  2.试验示范基地补助。主要用于试验地租赁、沼渣沼液运输、输送、施用等设施器材的购置等补助。
  3.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主要用于聘请专家、编写培训教材,印发技术资料和明白纸,举办技术培训班和现场观摩会,进行技术指导等。
  4.测产验收和总结。主要用于聘请专家对项目区进行测产验收,对本地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绩效评价等。
  六、项目进度安排
  2012年7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试验内容、示范地点、规模,分解示范推广任务,确定辐射面积和范围。
  2012年8月-2013年5月:举办不同类型的技术培训班,安排实施相关试验。
  2013年3月-6月:开展巡回检查督导、典型调查、召开现场会;撰写试验报告,组织专家进行测产验收,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2013年5月-2013年6月:组织绩效检查,提出进一步示范推广的意见和建议。
  七、保障措施
  项目采取自上而下行政领导负责制与技术指导责任制相结合的保障体制。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长任组长,厅科技处、财务处、生态处、省环保总站、省土肥总站等处室站主要领导和项目县(市)区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示范推广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技术指导组由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等科研单位和厅属事业单位专家组成,主要承担技术方案制定,技术培训和指导,攻关示范片测产、验收、总结、绩效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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