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资金项目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实施总体方案的通知
(鲁农环保字〔2012〕3号)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县(市、区)农业局,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12〕8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2年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实施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省厅制定了“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及具体实施单位要按照省级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组织人员编制项目实施的详细方案,并于2012年8月15日以前,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文件形式(一式5份),将实施方案报送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浦碧雯 王莉
联系电话:0531-81608085
电子邮箱:stglk@sina.cn
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102室
邮编:250100
附件: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12〕80号要求,为全面完成2012年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总体方案。
一、目的意义
“十一五”以来,我省沼气事业迅速发展,为广大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了大量便利、清洁的能源,同时,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大量的优质肥源。省财政将本项目列为2012年重点支持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一是引导农民充分挖掘沼渣沼液资源利用潜力,减少资源浪费,防止对农业农村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二是通过试验示范,形成相关作物沼渣沼液使用的技术规范,加大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骨干的培训力度,普及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极大地提高沼渣沼液资源化利用效率、有效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对推动农村美好家园建设、加快全省循环农业发展步伐、提高农产品质量,实现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