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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延庆县2011年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2.认真做好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北京市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已经列为“十二五”期间节能的重点工作。2011年,我县必须加大公共机构的室温控制、电梯管理、汽油、热水器等能源物资的管理工作,减少能源物资的消耗。(县财政局、县后勤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室温检测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对我县的大型商场、行政单位、银行、宾馆饭店等公共机构进行室温检测,确保夏季室温不高于26度的标准。
  4.政府采购。继续提高政府节能采购比例,确保列入政府采购的各种商品中具有节能标识和节能产品要达到20%以上。(县财政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5.节能技术示范项目。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服务,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科技计划,确保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县科委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四)加大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力度
  1.工业节能工作。我县规模以上工业70多家,是我县能源消耗的主要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委要制定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建立按月统计上报制度,把节能指标分解到各企业并按季度进行汇总考核。(县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八达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延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乡镇配合)
  2.宾馆、饭店节能工作。我县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的能源消耗占我县能源消耗总量的比重逐年攀升,已成为我县用能大户。2011年,必须对星级宾馆、饭店进行节能监察,制订宾馆、饭店节能管理措施,积极开展清洁生产认证,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县旅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交通节能。加快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城乡公路网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电动出租车试点工程,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提倡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严格老、旧车强制报废制度,减少节能消耗。(县交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建筑节能工作。 2011年,对全县15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的住宅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1.11万平方米;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任务1180户。(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5.商业节能。开展创建“绿色商场、绿色宾馆”活动,提倡商场超市使用节能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引导消费能源资源节约型产品。商场的公用设施、主要用能设备、高效照明产品使用率达到90%。(县商务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抓好农业节能。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加快节煤灶、农作物秸秆气化站及阳光浴池等项目的进程。(县农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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