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延庆县2011年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为确保完成“十二五”时期及2011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延庆县2011年节能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延庆县2011年节能工作方案
(县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三月)
“十二五”期间全国的节能形势非常严峻,国家已经把减少传统能源的消耗上升到国家安全保障的高度,充分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曾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时期及2011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1年全县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低碳示范县”建设为契机,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把节能降耗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节能政策,健全节能管理体制,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目标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狠抓节能技改,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节能约束性指标。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政府给我县下达的节能目标是万元GDP能耗下降16%、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70万吨标准煤以内的目标。2011年,我县的节能任务是万元GDP耗能不超过0.7124 吨标煤,同比下降3.5%;年总能耗控制在53.1万吨标准煤以内。
三、工作措施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县由于能耗下降空间有限,节能形势更为严峻。根据全市节能工作总体部署,为完成节能目标,坚持节能工作力度不减,打好节能工作持久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节能责任
1.编制“十二五”节能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按照北京市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十二五”节能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2011年8月之前把“十二五”指标分解落实到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