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农发电〔2012〕65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目前,全省防汛抗灾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据气象部门预报,七八月份我省降水比常年多2至5成,局部地区发生大洪水的几率非常高。同时,预计8月2日左右,今年第9、第10号热带风暴“苏拉”和“达维”在我国东南沿海登陆,将直接影响我省日照、青岛、临沂等市。现就做好农业防汛防台风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防汛防台风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认真履行部门防汛职责,真正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可能遭受台风直接影响的地区,各级农业部门要抓紧做好抗灾各项工作,坚决打好防汛抗灾这场硬仗。
二、强化汛情灾情预警调度。要加强与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合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调度分析会商,畅通信息沟通和共享渠道,确保第一时间获得气象信息和灾害预报,确保灾情判断科学准确,做到主动防灾、科学抗灾。要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加强灾情调度,确保第一时间上报灾情。
三、加强重点农业设施巡查排险。要认真做好高效经济作物、蔬菜温室大棚、农业示范园区(基地)等重点设施的防汛防台风隐患排查工作,搞好蔬菜温室大棚维护加固,疏通排水渠道。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加强动态监测,安排专人对重点设施和雨水汛情进行适时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四、认真落实各项救灾措施。要及时做好种子、化肥、柴油等救灾物资以及排水机械等防汛抗灾物资、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候调得出、用得上,满足汛期生产和救灾需要。要科学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做好农田沟渠的清淤、排渍、修整等工作。要加强救灾抢险指导和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抗灾救灾第一线,采取抢栽抢播、改种补种措施,指导农民生产自救,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同时,要加强洪涝灾害发生后的病虫害防治,坚决扼制重大病虫害发生。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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