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进口商品报检需申报CIQ代码的通知

汕头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进口商品报检需申报CIQ代码的通知


各进口企业: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电子监管系统的相关工作要求,广东检验检疫局将于今年7月份前逐步将所有进出口企业及产品纳入电子监管系统进行管理。为做好进口电子监管的实施工作,确保电子监管系统的平稳运行,自2012年6月8日起,汕头辖区内的进口企业在进口报检时必须申报货物的CIQ代码,汕头检验检疫局业务系统将校验进口报检单是否有申报CIQ代码。如有不解之处请与汕头检验检疫局各检务部门联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