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林业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8.必须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健全业务技能培训、体能训练、内务管理、机具与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制度。必须配备辖区森林资源地理信息图、森林火险区划图、重点防护及救援区域的道路交通图、森林防火基础兵力分布图等基础资料,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森林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流程。
  (三)准专业森林消防队
  全市农村森林防火重点乡镇(街道)和森林经营单位要组建准专业森林消防队。其建设与管理标准如下:
  1.各队人员不得少于20人,可由重点乡镇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采取专兼结合等多种形式择优录用,录用的基本条件为年龄在20至50周岁之间的男性,政治素质过硬,身体素质良好。
  2.对各支队伍的资金扶持由所在乡镇(街道)或县级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3.队伍的基础建设由所在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在必须具备集中食宿、值班和机具装备、储备等必要条件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其他硬件条件。
  4.各队必须装备全市统一外观制式的专用运输车1台,其它机具的常规装备标准为:风力灭火机20台,灭火水枪20支,3号工具50把,油锯2台,割灌清理锯2台,照明设备5套,铁制油桶2个,无线对讲设备4套,手投式灭火弹200枚,有条件的区市县(先导区)及乡镇(街道)可适当增加装备和储备。
  5.各支队伍必须由所在乡镇(街道)的森林防火部门直属管理,队员必须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并长期坚持体能训练,必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具体的森林火灾指挥、扑救流程。在防火期的8个月内,必须坚持24小时的接处警备勤制度,每班轮值不得少于8人,关键时期,必须保证全员集结待命。
  (四)森林消防队服装制式标准
  各类森林消防队实行统一服装制式标准:专业扑火服装,采用阻燃纯棉面料,基色为橙黄,加配头盔、防烟罩、逃生面罩、披肩、阻燃手套、防滑防刺扑火靴、毛巾、水壶等专用配套服饰;作训服,采用军用纯棉迷彩服,加配帽、腰带、胶鞋等服饰。上述标准要求单兵一式四套,每年按实际损耗及时更新。队员在参加火灾扑救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森林火灾扑救的安全防范技术规程。
  (五)森林消防队物资装备更新标准
  各类森林消防队的物资装备实行定期更新,其中,运输、运兵车辆满4年更新一次,消防水车满5年更新一次,灭火弹等易耗物资按照库存统计量每年补充一次,常规机具类物资按装备标准每年更新三分之一,其它电子、通讯类物资满4年更新一次。
  四、资金保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