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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林业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大连市林业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大林字〔2011〕143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林业(社管)局、财政局、发改委,三寰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全市森林消防队建设与管理,不断增强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市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共同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队指导思想
  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强化教育培训为手段,全面提高森林防、扑火综合能力为目的,坚持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做到“建得起、养得住、能战斗、有活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反应迅速、能征善战的森林消防队伍,实现全市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化。
  二、规划与布局
  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本着“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的基本思路,共规划建设各类森林消防队77支,通过与预备役和武警部队的合作方式,组建市级应急森林消防队2支;在各区市县(先导区)组建正规化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37支,其中,庄河市5支(仙人洞自然保护区1支),瓦房店市6支,普湾新区(普兰店市)5支,金州新区5支,甘井子区3支,旅顺口区3支,长兴岛临港工业区2支,高新园区3支,保税区2支,花园口经济区1支,三寰集团有限公司2支;在全市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和森林经营单位组建准专业森林消防队38支,具体布局与全市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及重点森林经营单位名录相对应,其中,庄河市9支,瓦房店市8支,普湾新区(普兰店市)4支,金州新区3支,甘井子区4支,旅顺口区5支,长海县4支,其他区1支。各地应根据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实际需要,自行增设各类森林消防队数量,并制定相应的规范管理标准和扶持政策。
  三、建队分类标准
  (一) 市级应急森林消防队
  市级应急森林消防队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在连预备役高射炮兵第二师及武警支队组成,是依靠预备役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的基础资源及管理优势,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必要的扑救机具、车辆装备与维修及专业技能培训等合作方式建设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力量。2支应急森林消防队分别命名为“大连市预备役应急森林消防大队”和“大连市武警应急森林消防大队”,其专业队员的建设规模分别为90人和160人。市级应急森林消防队的日常管理由部队结合军事管理的要求,按照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及技术需求,制定规范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保证在应急状况下,相关的军用装备物资共享使用,并分别提供不少于200㎡的物资储备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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