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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业局等部门关于2012年粮食直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业局等部门关于2012年粮食直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县粮食直补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和县种植中心联合制订的《延庆县2012年粮食直补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О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延庆县2012年粮食直补工作实施方案
(县农业局 县财政局 县种植中心 二О一二年七月)

  根据《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局关于2012年北京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意见》(京政农函〔2012〕5号)、《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局关于调整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标准的通知》(京政农函〔2012〕30号)和《北京市农业局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农作物补贴品种的意见》(京农发〔2012〕2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12年粮食直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粮食直补工作是涉及全县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为做好我县粮食直补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延庆县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粮食直补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补贴范围
  根据《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局关于2012年北京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意见》(京政农函〔2012〕5号),本县农户在耕地内种植的小麦、玉米、水稻享受2012年粮食直补政策;农户已流转给企业或单位的土地不享受粮食直补政策。
  三、补贴标准和补贴品种
  (一)补贴标准
  1.玉米补贴标准。种植面积补贴标准为32元/亩,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55元/亩,优良品种补贴标准为10元/亩。
  2.小麦补贴标准。种植面积补贴标准为70元/亩,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60元/亩,优良品种补贴标准为10元/亩。
  3.水稻补贴标准。水稻只享受良种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15元/亩。
  (二)补贴品种
  1.玉米补贴品种。郑单958、中单28、京科968、农大108、京玉11号、京单28、纪元一号、京单68、京科528、京科25、联科96、北农青贮316、三元青贮2号、京科青贮516、京科糯2000、京科甜183、中农大甜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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